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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同意命名潼关县、合阳县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市环保宣教中心  作者:杜朝栋  摄影: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次  [打印] [关闭]

12月26日,省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同意命名潼关县、合阳县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近年来,潼关、合阳两县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作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重过程、重实效、重特色、重民生,完善创建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共计投资20多亿元完成了碧水、蓝天、宁静、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点工程,解决了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了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了公众生态文明观念,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增强了公众获得感,打造了城市绿色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