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04月01日 17:45:42 星期三
站内搜索: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渭南销售分公司沋西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渭环批复〔2017〕83号)

发布时间:2017-12-27  来源:环评科  作者:  摄影: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次  [打印] [关闭]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渭南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渭南销售分公司沋西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2017年4月26日专家评审意见,结合临渭区环保局审查意见,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沋西加气站项目位于渭南市城区310国道东段南侧,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渭南销售分公司承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00m2,主要建设日供气2万立方加气站一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90.3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站房、一座加气罩棚,设2口CNG储气井(总容积为9m3)、6台CNG加气机等。本项目总投资538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2%。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加气系统整体的密闭性,减少废气排放点。

2.含油棉纱、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暂存后,要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3.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国家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作为验收的必备条件。

4.根据《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2011)规定要求,今后本项目储气区周围80m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以及,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共建筑设施。

三、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工艺、性质、规模进行建设,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必须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工程竣工后,要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临渭区环保局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送上述单位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365bet官网备用网站

2017年12月26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5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3—2158367  传真:0913—2158350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7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