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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同意命名潼关县、合阳县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潼关县环保局  作者:  摄影: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次  [打印] [关闭]

12月26日,省委书记、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同意命名潼关县等2市7县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近年来,潼关县委、县政府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举县一致坚持科学创模、全民创模、依法创模、和谐创模,着力实施碧水、蓝天、宁静、洁净安全、绿化生态、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恢复等十大工程,加大污染治理和环保投入力度,走出了一条凸显潼关特色的的创模之路,加强了城市建设,改善了城市环境,创造了宜居宜业人居环境。


又讯:12月26日召开的省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同意命名合阳县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